政策解读 |《广州市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印发
近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
《广州市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以下简称《措施》)
相关解读如下
以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为主体组成的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加强对各类社会组织的规范和引导,推动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就积极引导发展和严格依法管理社会组织作出全面部署。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经济、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发挥社会组织作用进行了全面安排。
截至2022年底,我市登记的社会组织已超过8000个,总数量比2012年底增长了67%,我市社会组织发展呈现出稳步增长的良好态势,已遍布所有行业和各个领域。近年来,随着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深入推进,我市社会组织正从“数量增长”转向“质量提升”,进入了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的高质量发展期。
鉴于上述情况,为进一步激发广州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活力,我市出台《广州市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印发《“十四五”社会组织发展规划》的通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为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积极贡献力量的通知
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
广东省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纪要等3份文件的通知
《措施》包括五大部分,分别从党建工作、制度建设、培育扶持、作用发挥及自身建设五个方面提出20条措施。
第一部分是
党建工作板块
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有效覆盖、加强组织建设等3个方面进一步明确筑牢发展基石。
第二部分是
制度建设板块
提出完善社会组织法规政策、规范社会组织登记、优化结构布局、完善综合监管、提升登记服务效能等5条措施,覆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全周期。
第三部分是
培育扶持板块
提出了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落实落细财税政策、深度开发人才资源、深化培育基地建设、引导参政议政等5条措施,进一步从人财物领域强化扶持培育,增强社会组织发展动力。
第四部分是
作用发挥板块
从搭建沟通平台、助推产业发展、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有序开展对外交流等4个方面进一步强调强化社会组织作用发挥,引导社会组织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五部分是
自身建设板块
从完善内部治理、强化自身建设、加强诚信建设3个方面引导、督促社会组织自觉提升自治水平,从而激发内生动力。
●一是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进一步明确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推进广州社会组织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根据《措施》,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健全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制,落实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领导和管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积极推进行业党委建设;指导社会组织在章程中明确党组织参与社会组织重大决策有关安排。同时,还要常态化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底数摸排和组织建设“双同步”工作,创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深化拓展“红联共建”品牌,做到“应建尽建”“应联尽联”。
●二是多措并举加大扶持支持力度。在财政、税收方面,广州也将积极扶持培育社会组织,增强发展动力。
●三是积极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成立与广州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所需要、相匹配的社会组织,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制定国家、行业标准、举办会展活动并给予奖补。
●四是明确培育发展重点。优化社会组织层级分布、区域分布、行业分布、类型分布,注重人才培养和场地资源利用。
●五是落细落实《南沙方案》。围绕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市委“1312”思路举措、南沙开发开放等国家战略、重点工作,推动社会组织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六是推动社会组织诚信评价体系建设。